中心实施实验教学管理人员工作的定量考核(2008-03)

时间:2008-03-01    作者:实验中心     浏览次数:

为了调动实验人员的积极性,充分利用发挥实验教学资源,适应实验教学中心开放管理的需求,中心从今年3月份开始实施实验教学人员的定量考核,其基本做法是:首先,根据学生通过网络选定的实验课时段分布情况,中心实验教师在每周五下午到中心办公室填写下周的值班表(其原则是实验优先,不少于10次),下周一上午并对本周工作考核实际得分签字认可。每位教师全年每周得分累加即为该教师全年实验教学管理工作得分。年终根据学校核拨给中心的奖酬金总额和中心所有人员的分值总额,计算出单位分值的奖酬金,最后计算出每个实验人员的奖酬金,实现定量考核,多劳多得,优劳优酬。
中心每天分三个单元的实验时间,即上午、下午和晚上。为了鼓励教师承担晚上和周末的实验教学工作,周1~周五上午和下午每个单元时间满分值为1,晚上和周末每个单元的分值为1.2。为了支持实验教师开展科学研究,对申请到纵向科研课题者,每项加25分,课题经费超过5000元者,按5000元为单位个人另加8分;对申报到的国家级科研课题除按以上加分外,另外每项加10分。对横向科研课题一项经费在1万元以下(含1万)者个人加5分,经费为1至5万元(含5万元)者个人加10分,科研课题经费在5至10万元(含10万元)者个人加20分。所有有关人员的单项合计奖励分其最高限额为100分。获国家级科研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个人加20、15、10分,获省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个人加15、10、8分,获校级一、二、三等奖分别个人加10、8、5分;所有有关人员的单项合计奖励分其最高限额为40分。为了鼓励实验技术人员发表教学科研论文,规定凡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1篇论文,第一作者加8分,在普通期刊发表1篇论文,第一作者个人加5分。所有有关人员的单项合计奖励分其最高限额为40分。
本定量考核指标体系实施半年以来,打破了过去形成的平均分配的惯例,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初步形成了可定量考核的约束和激励机制,加强了实验技术人员自主管理的参与意识,激励了实验人员事业心、责任感,提高了工作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扩大了实验室管理者的调控力度,实现了实验管理及教学与科学研究二者并重的目的。